三、法規範內涵介紹:

(一)成文法與不成文法

1、成文法:國家依照一定程序制定而成,具有形式條文的法典。例如:民法、刑法

2、不成文法:未依一定的制定程序,亦不具有形式的條文,但國家允許該事項具有法律效力。

例如:判例、學者主張的學理

(二)普通法、特別法

1、普通法:一體適用本法者

例如:民法即一體適用於我國境內的人民

2、特別法:對於特別事項的特別規定。

例如:公司法為民法的特別法

關於法人的事項,在民法與公司法都有規範,公司是法人,民法上雖有法人規定,但公司法是針對公司作特別詳細的規定,所以公司法便為民法的特別法。

(三)實體法、程序法

1、實體法:規範權利與義務關係之實體事項的法律。

例如:刑法,定有各種罪名、刑度,成立要件,刑事責任。

2、程序法:規範訴訟程序、行政程序或手續的程序性法律。

例如:民事訴訟法、刑事訴訟法。

(四)公法、私法

1、公法:以國家或公家機關為公權利主體地位者,所適用的法律為公法。例如:行政法、憲法。

2、私法:任何人皆可適用的法律。例如:民法。

近期新聞:

釋字第684號-不服校方處分 學生有權提行政訴訟

(五)國內法、國際法

1、國內法:由國家立法、行政機關制定的法規,用以規範特定國家內部關係之法律。例如:民法、刑法

2、國際法:係指國際公法和國際私法。

例如:中巴混血兒吳憶樺監護權爭奪事件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尚德法律事務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