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Jun 15 Wed 2011 15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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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律師簡介
- Jun 15 Wed 2011 14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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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德地址&聯絡方式
- Jan 19 Thu 2012 11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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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院決議:法院不再職權調查不利被告之證據
- Jan 19 Thu 2012 11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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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鐘公司國賠案
本事務所客戶大鐘印染股份有限公司於90年桃芝颱風襲台時,因烏日筏子溪河道溪水溢流,導致鉅額損失,
經本事務所代其向經濟部水利署請求國家賠償,纏訟十年,終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,
判賠大鐘公司新台幣伍佰萬元整。
經本事務所代其向經濟部水利署請求國家賠償,纏訟十年,終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,
判賠大鐘公司新台幣伍佰萬元整。
- Aug 19 Fri 2011 15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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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尚未設定標題)
【案例1】
甲在網路的購物網站上,看到自己心儀已久的名牌外套正在特價拍賣促銷,遂興起購買之念頭。乃先按該網站之規定,輸入個人資料加入該網站之會員,再以會員身分及信用卡號購買該外套。不料,甲收到該外套後,發現該外套之款式及顏色,均與網路上所顯示者有所不同,經向網站業者反應,該業者僅答以因為電腦顯示圖片之關係,外套實品與電腦顯示之款式與顏色有所不同係屬正常,且當時亦有於網頁上註明此一差異,甲不能據此作為退貨之理由。甲迫於無奈,雖不喜歡,但也只好勉強繼續使用該外套。又過一陣子,甲連續收到某家業者之電話、簡訊及電子郵件,力邀甲參與該公司促銷活動,經查證後,始知該業者係網路業者之關係企業,經由該網路業者提供其會員之個人資料以為促銷廣告之用,使甲深受其擾。
【案例2】
甲在網路的購物網站上,看到自己心儀已久的名牌外套正在特價拍賣促銷,遂興起購買之念頭。乃先按該網站之規定,輸入個人資料加入該網站之會員,再以會員身分及信用卡號購買該外套。不料,甲收到該外套後,發現該外套之款式及顏色,均與網路上所顯示者有所不同,經向網站業者反應,該業者僅答以因為電腦顯示圖片之關係,外套實品與電腦顯示之款式與顏色有所不同係屬正常,且當時亦有於網頁上註明此一差異,甲不能據此作為退貨之理由。甲迫於無奈,雖不喜歡,但也只好勉強繼續使用該外套。又過一陣子,甲連續收到某家業者之電話、簡訊及電子郵件,力邀甲參與該公司促銷活動,經查證後,始知該業者係網路業者之關係企業,經由該網路業者提供其會員之個人資料以為促銷廣告之用,使甲深受其擾。
【案例2】
- Aug 19 Fri 2011 14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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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爭議
一、關於房東
租屋結緣原是美事一件,但若遇到惡房東,存心作怪引發糾紛時,如何自保?如何過招?目前的租屋市場中普遍隱藏各種糾紛陷阱,而一般的學生看到自己滿意的房子時,除衡量經濟能力外,普遍不思考有關之「權利義務」,最後只有「因不瞭解而結合,藉糾紛發生而認識,而損失押金後分離」者,比比皆是。以下就舉幾個問題供參考:
租屋結緣原是美事一件,但若遇到惡房東,存心作怪引發糾紛時,如何自保?如何過招?目前的租屋市場中普遍隱藏各種糾紛陷阱,而一般的學生看到自己滿意的房子時,除衡量經濟能力外,普遍不思考有關之「權利義務」,最後只有「因不瞭解而結合,藉糾紛發生而認識,而損失押金後分離」者,比比皆是。以下就舉幾個問題供參考:
類別
例子
解決方法
契約方面
房東說要收回房子重新裝潢,給兒子取媳婦,可以提前解約要您搬走。
- 不行,應依據所簽訂之契約為憑。
- 可與房東善意溝通。
- 娶媳婦是好事一樁,如房東不是假藉名義,建議您可要求房東付搬家費用。
房東將房子賣掉,新的屋主要求我搬家,可是租約尚未到期,我必須搬走嗎?
- 不用搬,應依據原房東租約期限,期滿再搬即可。
- 但基於尊重,可以和新屋主協調換約,由新屋主擔任房東。
物品損
壞方面
房東說我把傢俱弄壞,要沒收押金,可不可以?
- 依據原簽訂之契約為憑。 可參考原住進時留存的照片。 至於損壞的認定,應請專業第三人來仲裁或判定。
安全隱
私方面
為了租屋安全,房東常趁我不在時,進入房間查看是否有偷偷使用違禁電器用品,這種行為可以嗎?
- 房東在於租賃期間,如非取得房客同意,不得進入房客房間;同時,房客於租賃期間是有權更換 門鎖的。
相處方面
房東管得太多,不易溝通相處。
- 與房東同住者盡量配合房東的生活規定。
- 可與房東理性善意溝通,如實在很難配合就只好於租約到期時,不再續租。
修繕方面
我租的地方天花板漏水,大樓廁所馬桶管路不通,電線路系統故障等,是不是應請房東幫忙修理?
- 依據原簽訂之契約為憑。
- 如契約中無明訂,房東都有修繕責任。故左列部分是應該請房東幫忙修繕的。
租金方面
與房東簽訂契約時,房東要求須預繳一年房租,後因無力負擔而退租,房東一直聲稱沒錢退還。
- 建議繳交房租方式最好是按月繳交,最多半年繳交一次,一方面可以不用一次籌出那麼多的錢,另一方面事後若有糾紛時,可以避免掉許多金錢糾紛
- Jun 16 Thu 2011 16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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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法律可免除刑責嗎?
- Jun 16 Thu 2011 16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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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與生活2-2 人民身體自由權(下)
二、刑法部分:
(一)第302條: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
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,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(一)第302條: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
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,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- Jun 16 Thu 2011 1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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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與生活2-1 人民身體自由權(上)
- Jun 15 Wed 2011 23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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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與生活1-2 法律體系簡介(下)
三、法規範內涵介紹:
(一)成文法與不成文法
1、成文法:國家依照一定程序制定而成,具有形式條文的法典。例如:民法、刑法
2、不成文法:未依一定的制定程序,亦不具有形式的條文,但國家允許該事項具有法律效力。
(一)成文法與不成文法
1、成文法:國家依照一定程序制定而成,具有形式條文的法典。例如:民法、刑法
2、不成文法:未依一定的制定程序,亦不具有形式的條文,但國家允許該事項具有法律效力。
- Jun 15 Wed 2011 23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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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與生活1-1 法律體系簡介(上)
前言
本事務所郭林勇律師於99學年度下學期,擔任中興大學客座教授,所開課程為「法律與生活」。
雖然這是通識課程,但郭律師認為,上課的學生於大學生涯中,
可能這是唯一接觸法律的機會,所以於一個學期的時間內,
本事務所郭林勇律師於99學年度下學期,擔任中興大學客座教授,所開課程為「法律與生活」。
雖然這是通識課程,但郭律師認為,上課的學生於大學生涯中,
可能這是唯一接觸法律的機會,所以於一個學期的時間內,
- Jun 15 Wed 2011 17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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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堂-憲法及行政法概說
憲法及行政法概說
壹、憲法概說
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,在法位階上具有最高效力;在結構上憲法包括二大部分,一是規範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,這部分是指人民的權利和義務。第二部分則在規範國家的政治運作,即界定政府的組織架構。
一、第一部分:人民的權利、義務
壹、憲法概說
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,在法位階上具有最高效力;在結構上憲法包括二大部分,一是規範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,這部分是指人民的權利和義務。第二部分則在規範國家的政治運作,即界定政府的組織架構。
一、第一部分:人民的權利、義務
